田东财政补偿农户小贷坏账

  田东讯 为激发金融机构支农动力,田东县建立并完善激励机制,出台涉农贷款奖励暂行办法,在财政上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改革,有效激发涉农银行金融机构支农的内生动力。财政出资8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按照“专款专用、结余留成、滚动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专门用于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贷款的风险补偿。截至目前,累计偿付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坏账219.8万元。

  过去,田东只有工行、农行、建行、农村信用联社等6家银行金融机构。2009年,利用开展农村金融改革的机遇,该县按照“弥补金融服务空白,适度引入竞争机制,丰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目标要求,推进组织机构体系建设。

  为解决贫困户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田东投入435万财政资金,成立了29个扶贫资金互助社,对一些特别贫困、信用等级太低、有贷款需求而又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查的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此举进一步丰富了该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类型,使银行信贷无法覆盖的贫困农户获得部分发展资金,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循环使用。

  “贷款方便,发家致富也容易了。”凭借来自资金互助社的贷款,田东县作登瑶族乡大板村大勤屯村民黄晓摘掉了“穷帽”。涉农贷款方便的背后,是该县种类齐全的金融机构。目前,该县共有9家银行金融机构、18家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种类齐全度位居广西县域前列。(韦文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