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在财税金融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咬定目标,创新思路,克难攻坚,在全县经济下行大环境以及重大项目开工不足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财税金融工作仍然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4年县级组织财政收入2.11亿元,同比增长3.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15元,同比增长9.4%;农民人均纯收入4819元,同比增长11.5%。
去年以来,巴马对重点企业建立饮用水生产和景区税务监控系统,加强税源预测评估,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综合治税,强化征管。组织国税收入0.27亿元,地税收入1.01亿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跟踪问效试点工作。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旅游示范工程”和“信用巴马”创建工作,落实500万元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落实国家金融优惠政策,全县共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205个。发放贴息旅游民贸民品贷款33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2899万元,扶贫贷款34.48万元,共计贴付利息648万元。此外,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34亿元,同比增长38.2%。主要是组织相关部门提出大会战项目,形成2014—2016年年度项目方案,项目方案已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其中2014年度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出台了《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申报、安排、推进、经费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年初组织各部门对全县列入2014年需要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进行统计,提交审定后集中安排、重点推进,并对进展情况执行一月一通报制度,现全县48个重点推进的项目前期工作除全县交通规划、工业规划、旅游总体规划等几个项目正提交评审、未全部完成外,其余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同时,注重社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和督查指导工作。疏理了2014至2016年预计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共列出了旅游集散中心、云外天乡、瑶族风情园等8个项目前期工作,并指导、督促这些前期工作任务的完成。2014年,全县区、市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4106万元,完成总投资的91.61%,全年区、市层面重大项目投资预计完成59060万元。
积极与上级发改部门对接,寻求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2014年,已争取到上级发改部门项目资金5335万元,其中盘阳河旅游休闲步道项目资金1700万元、巴马县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巴马民族艺术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 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480万元,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资金900万元,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755万元等。 (梁绍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