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县工商局以服务发展为主动力,不断优化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截至10月初,共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7件,抵押金额3.34亿元,为企业融资1.31亿元。
自年初以来,兴安县工商局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向各类经营主体大力宣传《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抵押的内容,使企业了解掌握政策动向、融资渠道和办事流程。他们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中,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当场办结制,要求岗位人员对咨询或申请登记材料尚需完善的,当场作出明确的答复,尽量减少申请人往返的次数,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间;推行“一站式”登记服务,将受理、审查、审核3个环节融为一体,申请登记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一律当场予以办理登记,免去办事人员往来奔波之苦。
同时,该局积极搭建“政、银、企”三方联系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为银行准确提供信息,有效解决因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融资难的问题。主动与有意向融资的企业加强联系,鼓励其诚信经营、诚实经商,并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和资金运转状况,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及时指导企业填写抵押登记书,高效快捷地为其办理好动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