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八成已建工会组织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最新统计,目前全国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80%以上,有效提升了劳动关系双方协商沟通的意识,保障了职工在劳动经济权益方面的话语权,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是记者10日从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情况。2011年,全国总工会制定了《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各级工会把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上工会工作重要位置,进行了大规模的持续性推进。

  尽管如此,据记者了解,目前这项工作在一些地方仍有职工参与程度不够、协商过程流于形式,集体合同质量不高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

  为此,全总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是,从今年起用5年时间,在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的基础上,建制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集体合同所覆盖职工对集体协商的知晓率达到90%,职工对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综合满意度稳步提高。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在会上表示,在继续保持集体协商工作良好发展态势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提升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把集体协商这一基础性、普惠性的维权制度建设好、实施好。突出行业协商、履约监督、典型示范等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全过程参与集体协商,着力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