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银行业全力扶持城乡居民增收

  去年以来,我区银行业积极落实广西银监局《银行业支持广西城乡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十条措施》,在资金投放、支持城镇化建设、民营经济、三农、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以及支持城乡居民消费等方面积极发力并取得良好成效。

  为多渠道增加信贷供给,我区各家银行积极争取总行在信贷规模、审批权限、信贷准入、客户拓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好自治区政府与各总行、总部及集团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争取“北部湾专项信贷规模”、总行直贷项目或单列信贷指标和相关政策。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资源配置和资金杠杆作用,主动拓宽表内外融资渠道。未来五年确保全区银行业贷款增速高于广西经济增长速度,力争实现社会融资总量年均增速不低于15%。

  为确保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去年广西银监局制定《银行业支持广西城乡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十条措施》,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绿色信贷、房地产信贷、支持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向。同时,通过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抵制恶性竞争,强化银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和风险防控的合作等,引导社会资金有序流动,防止信贷资金进入虚拟经济,确保信贷资金用于实体经济,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建设。

  在支持民营经济、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上,我区银行业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以各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为依托,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开展金融服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共同发展。通过采取龙头企业推荐并提供担保等方式,增强对其产业链上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下游经销商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形成“银行+企业+专业市场”等服务模式,放大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