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刘三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以刘三姐为主题的旅游景区文化及旅游文化项目开发、文化艺术交流。
电影《刘三姐》自1961年开始公映至今,在华人世界的影响力长盛不衰,在香港、澳门及东南亚被誉为“山歌片王”;刘三姐的扮演者黄婉秋也成为世界华人眼中的“歌仙刘三姐”。刘三姐已成为广西少数民族的文化符号。从2007年开始,桂林刘三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致力通过歌舞剧的形式打造“歌仙刘三姐”重要文化品牌,频繁受邀参加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及国家级的大型活动和演出,为桂林山水以及广西刘三姐文化的传播作出了独特贡献。
为了更好地传承和演绎刘三姐少数民族文化,公司近年来重点开展了旅游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县区政府推荐,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认真遴选,成为首批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企业。
公司成立了专门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国家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逐步推进和实施。今年以来,公司参加了桂林市服务办定期组织的试点企业旅游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内容培训,按照市服务办发放相关资料在企业内学习参考,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其它试点企业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先进经验和作法,也给公司提供了参考。目前,在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公司逐步完善了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研制等核心工作,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创建计划工作步骤,将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和标准运用到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为基层工作人员的规范服务提供可行的操作标准。在贯彻执行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基础上,公司将努力建立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衔接,既能体现出企业特色,又能满足现代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框架,保证标准体系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同时,公司还将把传播刘三姐文化与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让标准化建设更好地为传承刘三姐文化服务,使中外游客感受到刘三姐文化的魅力。
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参与这次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他们对公司多年来的管理进行了一次根本性的梳理和提炼,希望通过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企业旅游服务质量水平,并为推动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业整体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