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80多家出口企业获“直通放行”

    记者日前获悉,自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南宁海关联合在广西区内推行“直通放行”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广西通过区内“直通放行”出口货物2887批次,涉及货值1.4亿美元;已有86家广西出口企业获得“直通放行”资格,享受到出口货物的通关便利,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得到提升。

  据介绍,广西区内直通放行是检验检疫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利服务的一种放行方式,把过去口岸、内地两道关口变为一道关口。出口企业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自2010年2月15日起,对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跨区域通关条件的货物,广西检验检疫任一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可在南宁关区内的任一海关报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以后,企业得到了不少实惠:一是减少了相应压港、掏柜等费用的支出,较大幅度降低了口岸通关成本;二是货物滞港时间相应减少,通关效率得以大幅提高,出境货物装运船期以及进境货物到货时间变得更加可控,每批货物通关时间可加快1到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