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旅游企业参与A级景区创建可获重奖

  桂林讯(记者/巫美桥红通讯员/李辉朝)日前,桂林市临桂区出台《加快旅游业发展暨促进全域旅游开发扶持办法》,旅游企业参与创建A级景区以及星级评定,将有机会获得重金奖励,最高奖达1600万元。该区通过此举推进全域旅游项目建设,加快城区景区化、各镇景点化、村组景观化进程,力争到2019年底各项指标全部达到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

  根据该《办法》,临桂区对辖区内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并获得相应资质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旅游美食购物店等非政府出资的旅游企业实施奖励。其中,新评定为国家3A级景区的,奖励景区10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4A级景区的,奖励景区50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5A级景区的,奖励景区1600万元。

  近年来,临桂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打造高标准新农村生态休闲农业示范点,初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化新格局。同时依托“三月三”“六月六”“九月九”等民俗节日,构筑“有山、有水、有乡愁”的乡村旅游。目前,辖区内已有罗山湖水上乐园等3个4A级景区、十二滩漂流等3个3A级景区以及一批星级农家乐。

  旅游业的蓬勃发展,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宛田瑶族乡东宅江村是一个有着600年历史的中国传统村落,过去,因为没有收入来源,东宅江村很多青壮年外出打工,村里只剩老人儿童。2017年,桂林一家旅游公司进入东宅江村开发在水一汸景区,大量的用工需求让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现在该村95%的青壮年已回乡,村民在景区工作月收入可达2000-6000元。此外,该公司还对村民进行电脑、消防、劳动技能等知识培训,提升村民的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