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戴上环保“紧箍咒”出口业务申请更严


   12月11日记者从桂林市环保局获悉,近日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环保局转发了《商务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出口企业就此戴上了环保“紧箍咒”,如有环境违法行为,将得不到出口业务申请。

  《通知》指出,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出口企业能够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注重环境保护。但是,也有部分企业为降低出口成本,违法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非法侵占环境资源,这将加大资源环境压力,产品出口国外而污染留在国内。

  针对这一情况,桂林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环保部门定期向商务主管部门通报违法违规企业,提供相应处罚决定书。商务部门将据此暂停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包括: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申请,加工贸易合同或项目审批及出具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全国性、区域性出口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参展和摊位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