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商标注进78个国家和地区


——广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巡礼(之六)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品牌是企业生存、竞争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和资源。失去了品牌就等于失去了相应的市场和利润,造成的损失有时甚至大于失去同等价值的有形资产。”日前,记者来到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问及小膏药如何成就大产业,董事长谭桂发坦言,这是一个从“名称被哄笑”到“品牌响当当”的过程。

  名称被哄笑 引发创牌路

  桂林天和药业的前身是桂林第四制药厂。1992年全国10大歌手颁奖典礼在桂林举办,作为赞助商之一,桂林第四制药厂具有对奖杯的冠名权。当主持人宣布颁发“四药杯”给获奖歌手时,全场哄堂大笑。

  “这对厂领导触动很大。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市场认可,就必须有一个响亮的品牌。”谭桂发告诉记者,当时企业的骨通贴膏刚获得了国家批准文号,即将生产投放市场。决策层当即决定以此为契机,以“天人合一,和诚善性”的理念进行营销策划,申请“天和”为注册商标,同时将企业更名为天和制药厂。

  为了加强对品牌的运作和保护,天和成立了知识产权部,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重要一环。一方面,主动规范企业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运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创设、使用知识产权;另一方面,积极联合各方力量,在全国各地开展打击侵权活动,运用法律途径巩固企业的品牌价值。“天和”成为“中国驰名”,也正是积极维权的成果——2006年8月,天和起诉某药店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获胜,“天和”商标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天和药业已建立起一套立体、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运用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措施保护产品配方以及生产工艺;注册并使用与企业形象十分吻合的商标,以品牌塑造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对药品的包装申请外观设计,对一些辅助药品则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谭桂发告诉记者,天和是我区首个将产品外包装进行版权登记的企业;而将产品广告语进行版权登记也是在广西开了先河。目前,“天和”商标已在78个国家和地区注册,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达25件。

  品牌响当当 企业振翅飞

  “痛痛痛贴贴贴,早贴早轻松!” 如今,天和药业这一“响当当”的广告词可谓家喻户晓。也正是凭借着自己强大的品牌底气,天和药业“振翅高飞”——从桂林伏波山旁名不见经传的手工作坊发展成为国家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中国最大的膏药生产厂家。

  目前,天和药业拥有自身知识产权的国家新药品种4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3个,多个产品获省级优质产品称号。“天和牌”骨通贴膏更是创造了“五个全国第一”。即:第一个以内病外治方式治疗骨质增生的国家级三类新药;第一个采用新型防粘隔离纸和弹性背衬新材料;第一个采用打孔透气新工艺;第一个对中药有效成分进行定性、定量检测;第一个进行基质研究,发展新型中药透皮贴剂。

  “天和骨通贴膏自1994年投产以来,累计创造产值约12亿元,现年产值高达1.5亿元,想‘傍名牌’、‘搭便车’的产品和厂家不少,这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压力。我们将采取更有效的手段保护我们的品牌,并在保持骨通贴膏中药处方不变和显著疗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应用先进的现代中药制剂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材料对骨通贴膏进行二次开发,围绕天和品牌做全方位的系列延伸。”谈到今后的发展,谭桂发信心满怀,“天和药业的目标是——充分利用地缘、资源优势,将先进的现代技术与传统中医学理论相结合,开发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贴膏,塑造中国贴膏第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