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9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人社厅日前发布2015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3%。

  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确定,是根据广西社会劳动生产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的历年数据和2015年预期目标,同时综合考虑就业状况、企业人工成本等因素对工资水平的影响,经过多方调研、测算和论证确定的。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职工和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调整工资的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适用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在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的情况下,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工资水平也可相应增长,但涨幅不应高于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具体要根据各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对于经济效益较低或亏损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一般应在原有基础上按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略有增长。同时,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14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上线为18%,下线为2%。相比去年,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下降了1个百分点,上线下降两个百分点,下线上升1个百分点。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的统计公报,2014年全区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7975万元,比上年增长11.07%,与当年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