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制售假冒伪劣红酒的违法行为增多趋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代号为“红枫行动”的红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9月25日至11月10日,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红酒经营户8230家,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红酒企业18家,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户19家,查获各类无中文标签标识、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酒共计448瓶,总案值7万余元。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环节,按照酒类食品经营特别标注制度的要求,加强了红酒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对辖区内现有的红酒经营主体进行清查,坚持先证后照,加强现场核查,依法取缔无证红酒商品经营户;在清查环节对辖区内现有的红酒经营主体进行清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切实规范红酒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各级食药监部门通过对当地红酒市场开展摸排、踩点,查办了一批红酒经营违法案件。其中,百色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查处红酒违法案件6起,查获无中文标签标识红酒330瓶,案值3.5万元;防城港市也查获了案值2.5万元的不合格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