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伟智:只为壮乡平安和谐

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唐伟智

  “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加深冲突、激化矛盾。调解一起案件费时费力,但相对于判决,可以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彻底化解矛盾,消除心中的怨气,对促进社会和谐大有裨益……。”唐伟智同志以身边的事例,切身经历讲述了为民排忧解困的情怀。

  唐伟智: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6年参加工作,长期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后在田阳区乡镇基层司法所和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自参加工作二十几年来,他亲手调解的矛盾纠纷近六百多件,调解成功六百件,调解成功率达97%。20多年的辛勤付出赢得了上级组织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百色市首届“感动百色政法先锋”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

  唐伟智时常对自己说:“司法行政岗位,既苦又累,但只要这些苦和累能换来社会的安宁,我就心甘情愿。”多年的基层工作,他探索出一套“法理相济,换位思考,对事下药,成就双方”的调解模式。调解结案,息事宁人,是被世界各国法律专家称誉的“东方经验”。面对各式各样的案件,力争真正用活了“东方经验”。在日常调解工作中,他更是时刻牢记“维护稳定为首任,一往无前抓调解”的工作方针,尽力选择非诉讼调解的方式,力争达到早调解,防患于未然。在田阳区百育司法所工作期间,他还结合百育镇新民村“农事村办”服务站创建“流动人民调解庭”,把庭式调解前移到纠纷事发现场,实现田边地头当场调解和邻里纠纷门前化解,极大地方便群众就近申请调解,做到中小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较大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真正发挥了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020年3月5日,田阳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接到一起医疗纠纷调解申请,该区一居民因左手受伤到田阳区某医院治疗,手术后突然精神紧张,在医院医生给其注射镇静剂后昏迷不省人事,患者经抢救仍因脑出血而脑死亡,死者家属对患者死因持有异议,经与医院沟通责任及赔偿问题未果,双方由此产生纠纷。正值新冠肺炎防疫关键时机,了解纠纷情况后,唐伟智立刻率领田阳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连夜赶赴纠纷现场进行调解,此时纠纷现场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调解人员及时赶到并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本着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调解原则,针对双方的纠纷异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解释说明,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处理医患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经过数次组织调解、释法讲理,反复的协商与劝导,次日,医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院方一次性付给死者家属生活困难补助金10000元,患者家属自行处理丧葬事宜。至此,该起医疗纠纷得以妥善解决,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他不怕苦、不怕累、始终如一的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和担当精神,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