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14年省级重点县名单公示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办农水〔2014〕16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川财农〔2014〕133号)的要求,经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四川省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14年省级重点县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14年8月28日至9月3日。

  一、四川省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一)2013年粮食产量6亿斤以上(含)的县(市、区):资中县、东兴区、中江县、仪陇县、达川区、岳池县、渠县、营山县、剑阁县、嘉陵区、蓬溪县、蓬安县、安居区、富顺县。

  (二)2013年粮食产量3亿斤以上(含)6亿斤以下的县(市、区):通川区、兴文县、江油市、纳溪区、彭州市、安县、西昌市、旌阳区、会理县。

  (三)2013年粮食产量1.5亿斤以上(含)3亿斤以下的县(市、区):汉源县、丹棱县、利州区、夹江县、沐川县、前锋区、蒲江县。

  (四)藏区县:小金县、色达县、茂县。

  (五)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10+3”项目县:马边县、盐源县、甘洛县。

  二、2014年省级重点县

  三台县、安岳县、旺苍县、冕宁县、米易县。

  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和四川省农田水利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三、联系人:

  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

  李 文 028-86720102

  四川省农田水利局

  陶熙珂 028-86260918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