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7年县域经济GDP比2002年翻一番

  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县域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了推动经济强县增创新优势、扶持经济欠发达县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过努力,使县域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结构明显优化,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财政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城乡面貌明显改变。到2007年,县域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2002年翻一番,绝大多数县(市、区)地方财政自给有余,争取有20个左右的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已经进入全国百强的县(市)要争取位次前移。
  省里确定30个基础条件好、经济实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县为全省经济强县。30个强县发展的指导目标是,以2002年为基数,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达到9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
  省里确定30个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发展潜力大的欠发达县给予重点帮扶。30个欠发达县发展的指导目标为,以2002年为基数,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力争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达到85%左右。
  《意见》提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把握七项工作重点: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创新体制和机制,增强县域经济的发展活力;突出抓好招商引资、民营经济、高新技术“三个亮点”,努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简政放权,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