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管理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绩办通〔2023〕14号)要求,为确保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制定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

政策宣传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惠民工作,持续提升网站及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将网站与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强惠农政策宣传,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享受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传递给千家万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针对群众提出的农业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不断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机关建设、促进和谐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夯实惠民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切实成效,成立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具体工作由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和技术保障”五落实,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四、工作内容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5月10日前)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南宁市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负责辖区内惠农政策的具体落实,加强政策宣传。

(二)整体实施阶段(2023年5月10日-12月31日)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相互衔接、共同推动、监督考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办事公开等制度,把规章制度贯穿于信息公开的全过程。要加强对外宣传特别是网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

2.做好惠农政策宣传。拓展宣传渠道,精准分类施策,确保宣传“进万家”。积极创新传达方式,充分利用宣传栏、官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在线上进行宣传。提高惠民政策宣传效率,使政策宣传有反馈。真正让群众参与进来,扎实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3.做好政策解读。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一般都有特定的受惠群体。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要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

4.着力推动已有政策宣传落地。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落实惠企政策进一步支持本地中小微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通过开展优势产业延链专项行动,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加大“桂惠贷”等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的金融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用好农业农村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务信息平台,发挥新闻媒体、新媒体作用,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加强与本地区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对接合作,切实抓好普惠金融、惠农补贴等政策在农业领域的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提升网站及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间协作,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