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为民政对象亮“绿灯”

  今年以来,乐业县为民政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创造有利条件。据悉,民政对象患病者出院后,只要本人向村(社区)居委会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由村(社区)居委会签意见,并呈乡(镇)政府审核后,该县将按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医疗救助审批手续。截至6月底,该县医疗救助对象登记23843人,城乡医疗住院救助123人次,救助住院医疗费用27.0458万元;资助参加新农合20719人,资助参加新农合费用62.157万元。 (顾规源)